關於全面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若干意見(甬政發[2007]2號)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切實增強我市技術標準創新能力,促進經濟成長方式根本轉變,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特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若干意見(甬政發[2007]2號)
  • 文號:甬政發[2007]2號
  • 類型:意見
  • 目的: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一、充分認識增強技術標準創新能力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技術標準已成為國際經濟、科技競爭的重要手段,以標準化手段為主要內容的技術性貿易措施正在成為當前國際貿易非關稅壁壘的主要表現形式,標準也成為一個國家和地區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戰略目標之一。近年來,我市技術標準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但技術標準整體意識、機制、水平和競爭力還有差距,技術標準在建設創新型城市、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及發展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中的重要技術支撐作用還不明顯。當前,寧波經濟社會發展正處於一個重要轉型和快速發展時期,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增強緊迫感和自覺性,切實把技術標準創新放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全力推進和實施,為加快提升最佳化產業結構、建設創新型城市和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二、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發展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決定》(甬黨〔2006〕6號)精神,堅持“以我為主、立足全國、走向國際”的工作方針,全面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加大自主智慧財產權標準研製力度,全力推進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著力構建完善標準化支撐服務體系,不斷提升區域技術標準整體水平和競爭力,力爭到2010年基本建成標準化意識強、發展環境好、標準研製水平高、自主創新能力強、支撐服務體系完善、專業人才長足、標準化貢獻率顯著提升的全國標準化先進城市。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企業主體原則。企業是研製和實施標準的主體,也是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受益者。要積極引導、扶持企業強化標準化意識,以立足全國、走向國際的戰略眼光,制訂規劃,加大投入,根據各自發展階段,紮實開展技術標準基礎工程、提升工程和創優工程,循序漸進,不斷提高企業標準化水平。鼓勵支柱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鏈重點骨幹企業形成技術標準聯盟,加大自主智慧財產權標準研製力度,儘快形成優勢產業技術標準。
2.堅持自主創新原則。技術是標準的基礎與核心,標準是技術的結晶和市場套用形式。技術創新的最終表現形式是技術標準的創新。要積極推動企業和科研機構建立研發與標準化同步的工作機制,將自主智慧財產權融入技術標準,加速自主創新的核心技術轉化為技術標準,增強核心競爭力,搶占市場制高點和主動權。
3.堅持接軌國際原則。要積極推動企業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自覺瞄準國際市場,及時跟蹤和分析國際標準,加大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采標力度,通過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標準,提升企業應對和消除國際貿易技術壁壘的能力,促進企業更好地參與國際競爭和分工。
4.堅持與品牌建設結合原則。技術標準是品牌建設的基礎。要堅持以技術標準為核心,輔以管理和工作標準,著力打造品牌的核心價值,培育品牌的成長根基,保障品牌的穩定推進,鞏固品牌的永久地位。
5.堅持政府推動原則。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是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建設創新型城市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扶持推進力度,完善標準化工作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市場引導、企業自主、政府推動、社會參與”的標準化工作推進機制,為實施標準化戰略提供良好的環境。
三、工作重點及主要任務
1.加強標準化技術基礎工作。以貫徹實施相關領域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為切入點,建立健全以技術標準為主體,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相配套的標準體系,全面提升一、二、三產業標準化工作整體水平。加強企業標準化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引導鼓勵企業增加經費投入,依託企業技術研發機構,加大技術標準創新和先進技術標準研製力度,充分發揮技術標準在提高產品(服務)質量、引領產業發展、促進技術進步中的作用。積極申報國家標準科研項目、標準化示範項目,爭創“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不斷提高國際、國內市場競爭力。到2010年,力爭獲得5個以上“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
2.加快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注重產學研有機結合,以行業共性、關鍵性、前瞻性技術開發為重點,加快推進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以下簡稱采標)的步伐,與國際技術標準體系接軌。加強重點產業尤其是進出口貿易密切的產業與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關聯度研究,及時跟蹤分析、研究確定采標的目標與措施,加大采標力度。重點推進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品牌培育企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采標工作,提升我市優勢產品技術標準整體水平。到2010年,力爭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和市級以上品牌產品采標率分別達到80%和100%。
3.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研究和制修訂。鼓勵企業、專業行業協會、標準化技術組織、高校和科研機構,立足長遠發展,主持或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制修訂,依靠自主創新的技術和智力成果,創新一批能夠反映國際先進水平和引領國內產業發展的技術標準,掌握產業競爭制高點,在國內外技術標準領域產生更大影響、發揮更大作用。以我市產品市場競爭力位於全國前列的企業為重點,每年爭取一批企事業單位主持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制修訂。
4.努力培育和引進國際、國家和省標準化組織。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和科研機構積極參與ISO、IEC等國際標準化組織及其活動,爭取國際標準化組織中的話語權;積極參加已建的國家和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並爭取秘書處工作或領導職務;積極申報並承擔新建的國家和省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培育和組建我市具有產業競爭優勢、結構合理、功能較強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到2010年,承擔國家和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均達到5個以上。
5.加大自主智慧財產權與專利轉化為技術標準的力度。引導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將開發的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關鍵技術與專利納入技術標準和優勢產業領域企業聯盟標準,並積極申報國家或行業標準。鼓勵開展與重大科研項目配套的技術標準可行性、標準體系、檢測方法和標準效益預測等研究工作。加強產業研發政策、智慧財產權政策和標準政策的協調,走“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國際化”的道路,以此提高產品核心競爭力和促進相關產業化進程。到2010年,全市具有產業化基礎的專利技術向技術標準的轉化率達50%以上。
6.建立完善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體系和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印發的《寧波市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預案》,按照“早預警、早應對”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市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預案,加快建立健全應對工作協調組織、信息網路、預警體系、反饋系統、評議機制,以及相配套的信息庫、資料庫和專家庫,強化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注重相關部門的聯動和資源整合,加強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預警、分析、評議與對經濟影響程度的研究和控制,整體增強我市出口企業應對工作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7.大力促進技術標準服務體系建設。圍繞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建設目標,充分發揮技術標準在完善和提升國際貿易組織體系、集疏運物流體系、金融保險體系、電子政(商)務服務體系等軟環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場化、社會化、現代化、國際化要求,大力培育和發展技術標準服務業,在加快建設政府標準化和檢驗檢測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同時,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建立技術標準服務機構,並面向全社會提供技術標準服務;按照產學研有機結合、持續創新能力強、促進產業提升與發展、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國內國際認證諮詢、檢驗檢測等資質和一流管理水平的發展方向和要求,加強技術標準服務機構建設,不斷提升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保障和支撐能力。加大對技術標準人才引進、培養的力度,鼓勵高校及培訓機構開設標準化專業課程,造就一批能夠代表國家、行業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和一批代表我市主持或參與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研製、管理的優秀人才隊伍。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與市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合二為一),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召集人,市發改委、市經委、市質監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信息產業局、市工商局、市貿易局、市外經貿局、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建委、市旅遊局、市人事局、寧波海關、寧波檢驗檢疫局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市質監局。各成員單位要在聯席會議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按照分解任務和目標,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分工協作,合力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組織機構,共同推進技術標準戰略工作。建立健全標準化建設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將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納入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2.完善政策導向。各地、各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要把推進技術標準戰略列入本地、本部門、本行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科技計畫、人才培養等相關工作之中,研究、構建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相適應的重點產業技術標準發展戰略和體系;要作為享受科技創新、產業結構升級、農業科技進步和外貿進出口、發展現代服務業等扶植政策以及推優評優、政府採購、項目審定等工作的重要條件之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技術標準服務機構的監管、評價、資助和表彰等配套政策,加大對符合發展方向的各類技術標準服務機構的扶持力度,切實把技術標準戰略各項目標與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3.加大扶持和獎勵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300萬元,用於技術標準的獎勵和推進工作。其中,對榮獲“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市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或主持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的每項給予20萬的獎勵;對承擔國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企事業單位給予20萬元獎勵。對在推進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和取得顯著成效的市級專業行業協會以及技術標準中介服務機構給予一定獎勵。各縣(市)、區政府也應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訂和完善獎勵政策,加大對實施技術標準戰略成效顯著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獎勵力度。
4.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路、宣傳廣告牌等形式,廣泛宣傳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重要意義、作用和典型;認真總結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在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的經驗和做法;每年表彰一批推進和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加大對企業管理者和標準化工作者的教育培訓,不斷增強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意識和責任感,提高業務管理與技術水平。通過宣傳教育和總結表彰,營造全社會學標準、講標準、用標準和推進技術標準戰略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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